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简析

2021/2/25

黄山市对新认定的省、市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活动。那么,黄山市有哪些企业符合申报的条件呢?申报条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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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1、在黄山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属企业类法人,须为注册并正常运行三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专门研究开发机构,具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主营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农业领域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两年来无严重违法行为或环保、生产安全等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2、管理层创新意识强,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显着优势和能力。
3、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4、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具备一定物理空间及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着。
5、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且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且行业评价良好。
6、在政策、资金、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地方政府积极支持。
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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