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申报补助标准

2021/3/4

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按指南要求组织申报项目,与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负责落实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人员等保障条件;
(三)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落实激励科研人员相关政策措施,开展项目成果应用和信息共享;
(五)按项目任务书约定,及时申请验收,对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及时进行登记;
(六)履行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等责任和义务,对项目实施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管理,做好项目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项目主持人的主要职责:
(一)保持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
(二)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组织实施项目,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三)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进展和出现的重大问题,按程序报批需要调整的重大事项;
(四)建立项目日志制度,据实记录、真实反映科研项目研究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编报科技报告以及资金使用报告,并保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接受并配合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六)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等责任和义务,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应用和信息共享。

滁州市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申报补助标准:
滁州市按照省支持资金1:1补助,其中市本级与各县(市)区按照3:7比例分摊。

滁州市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材料:
1.滁州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