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申报认定指南

2021/3/18

政策!2020年度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开始,此次评估对象分为三级:首次评估、再次评估及整改验收对象。评估方式也分为三点:自评、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定。
此次升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较为复杂,评估后有哪些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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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对象:
(一)首次评估对象。设站满3年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7年设站单位);
(二)再次评估对象。首次评估满5年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0、2011年设站单位);
(三)整改验收对象。2019年度评估不合格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上述评估对象含从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晋升为国家级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

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内容:
(一)站点建设情况。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博士后招收、考核、住房、科研项目管理、奖惩激励等制度,博士后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科研设备和研究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配置情况。
(二)博士后招收情况。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制订招收博士后计划,积极招收博士后进站,招收程序规范,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
(三)博士后科研情况。博士后参与各级科研项目情况,申获各级项目资助情况,发表论文专著情况,开展学术讲座或交流活动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效益情况。
再次评估对象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情况等应是首次评估后取得的博士后工作业绩,首次评估时已经使用的业绩不得计入本次评估中。

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方式:
(一)自评。2020年12月31日前,参评工作站完成自评工作。各参评工作站要分别填写《参评工作站自评表》(见附件2),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材料(装订本及电子版)由有关市、省直县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实地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各有关市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对《参评工作站自评表》中填写的数据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综合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评估情况,经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估结果。

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好处:
对评估优秀的工作站,给予奖励,5-10万元不等(具体已通知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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