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6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通知(详见附件5)中规定的重点领域和培育条件,重点推荐工业“四基”、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食品、服装、危险化学品、中药材初加工原则上不推荐。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报送。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请各县区经信部门按分配名额推荐企业(见附件1),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根据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通知要求完整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提供佐证材料。企业待所在县(区)初审通过同意推荐后,对照所填申请书内容,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进行网上填报,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三)审核把关。各县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核实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四)报送要求。请各县区经信部门于5月12日(星期三)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五份)、佐证材料(胶装成册,每个企业提供2份)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步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推荐汇总表为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为word格式、佐证材料为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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