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1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 2021〔156〕号)的要求,现将滁州市 2021年度拟提名安徽省科技奖的 62 个项目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 7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保持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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