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9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良项目。请各地于5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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