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25
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皖环发〔2017〕67号),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相关工作。经项目申报、核查、评审、实地检查、审定等相关程序,并报经省“两利用”领导小组同意,拟命名五河经济开发区、怀远经济开发区为2020年度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第四批)。按有关程序要求,需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科技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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