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6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 2021〕48号)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2021年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结合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挖掘多方位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遴选
质量标杆遴选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质量标杆遴选管理办法》(附件1)规范开展。
(一) 重点领域。
1.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 申报时间和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6月25日。
2.申报继续采用网上方式。请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页面 (www.caq.org. cn/html/zltj/zlbgdtxx/list.html),点击右侧“我要申报”,选择“质量标杆活动”,按要求提交材料。推荐表、申报材料编写说明等文件可在质量标杆页面查阅下载。
3.在线申报完成后,请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及承诺书扫描件、申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申报编号+申报单位全称”命名,于6月25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申报编号+申报单位全称”。
4.申报单位需有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2)推荐。
5.各推荐单位可择优推荐3项经验。开展了本地区(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推荐单位,可适度放宽至5项经验。
(三)评审工作安排。
2021年7月至8月,中国质协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经验进行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经验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
二、 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 继续大力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合作,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企业参观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单位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组织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的宣传力度。由中国质协统筹安排,通过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案例,组织宣传质量标杆经验,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协调帮助企业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安徽省咨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三、 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结合有关活动安排,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本地区(行业)企业积极参加质量标杆的申报和交流活动。
(二)鼓励各推荐单位积极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
(三)中国质协将为地方(行业)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提供支持指导,并欢迎各推荐单位与中国质协联合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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