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0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请组织填报调查问卷的函》(工规函〔2021〕323号)要求,为了解我国制造业从业人员有关情况,开展制造业企业问卷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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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对象
总部注册地在本地区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所属行业应尽量覆盖到原材料、装备(不含汽车)、消费品、电子信息、汽车等领域,企业规模上应尽量使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亿元以上和未超过4亿元的企业各占一半。
二、调查方式
采取问卷调查形式,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制造业企业如实填报调查问卷(详见附件),如对于部分问题确实无法填报的,可不填;未填报问题少于或等于3个的为有效问卷,否则为无效问卷。
三、相关要求
请合肥、芜湖两市收回有效问卷数量应不少于10份,其他各地不少于5份,并于5月13日(周四)下班前将调查问卷汇总后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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