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公布移动物联网应用优良案例名单的通知

2021/5/10

为加快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移动物联网应用优良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0〕268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移动物联网应用优良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大对优良案例的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促进信息通信行业与垂直行业加速融合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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