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4
为做好2021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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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地对照《通知》附件中“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标准的基地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各地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1个。
2. 本次申报采用示范基地报送系统,在线申报,由申报对象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步骤详见申报园区注册及填报操作说明(附件2)。各地推荐文件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规划处。
3. 为顺利开展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系统管理员将在群中发布重要通知,并进行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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