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1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经研究,现就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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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公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
二、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23日—7月30日),选择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认定,按引导完成在线填报。
(二)县、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申报附件材料需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三)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其为“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重点推荐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产品初加工、印刷包装、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原则上不予申报。
2. 请各地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企业按时申报。企业申报时间截止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推荐文件于8月6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附件
各地名额分配表
地区 |
名额 |
合计 |
150 |
合肥市 |
30 |
淮北市 |
5 |
亳州市 |
5 |
宿州市 |
6 |
蚌埠市 |
9 |
阜阳市 |
10 |
淮南市 |
5 |
滁州市 |
13 |
六安市 |
7 |
马鞍山市 |
9 |
芜湖市 |
15 |
宣城市 |
8 |
铜陵市 |
5 |
池州市 |
5 |
安庆市 |
10 |
黄山市 |
5 |
广德市 |
2 |
宿松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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