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9
为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 2021 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要严格对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当前我省重点发展的领域申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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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市、省直管县(市)申报企业数不超过4户,申报企业应是在本行业领域或地区内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支出应高于上一年度。具体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于11月10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政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 509号),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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