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7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0〕39号)精神,拟于近期受理2020年度政策兑现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5月18日。
二、 申报地点
巢湖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巢湖市健康西路与银屏路交叉口,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管科528办公室,咨询电话:82189856)。
三、申报条款
(一)支持企业争创高端品牌。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巢湖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产品质量认证(自愿性)、环境标志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支持标准化建设。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参与(排名前三位)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8万元、3万元;对新主持制定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以上两项排名第一位)、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且排名第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2万元;对获得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对获得AAAAA、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对获得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企业标准对新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并获得采标标志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支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加快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和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对新注册成立和持续投资的检验检测机构,年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5万元奖补;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每年达成2个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给予该机构2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制造业企业将检验检测业务发包给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度外包总额在300万元以上,按外包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较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主要包括:1.《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上法人的联系方式(必须为手机号码);3.批准认定文件(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检验检测机构还需要以下材料:①资质认定证书或认证机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②反映机构投资总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等);③一年内达成的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④反映业务外包总额的检验检测业务外包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或非税收入票据、检验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政策涉及《巢湖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由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各政策执行部门审核、兑现。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相应责任。
巢湖市培育新动能政策奖补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附件
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
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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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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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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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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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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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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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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