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合肥高新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暨国际化补短板配套政策的通知

2021/5/1

根据《合肥高新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暨国际化补短板配套政策》(合高管〔2020〕67号)文件要求,现就部分政策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科技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 即可申报项目。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下一篇点击:较新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本次政策兑现在完成线上提交后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1024办公室。系统与纸质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5月8日,5月8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内容

1、政策第三条 支持园区企业设立境外机构

政策内容:园区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发机构、离岸孵化器、海外科技园区,按照30%的比例给予前期费用支持,每家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鼓励离岸孵化器、海外科技园区服务和承接高新区企业(或项目)落户运营,每承接落户一家园区企业(或项目)按照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申报条件: 对2020年在境外设立的研发机构、离岸孵化器、海外科技园区的高新区企业;对2020年服务和承接高新区企业(或项目)落户运营离岸孵化器、海外科技园区。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区级入统证明(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首页截图);3.境外投资合同或协议;4.境外机构证明材料,机构运行情况报告;5.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凭证;6.前期费用汇出凭证;7.承接落户园区企业证明材料(合作协议、营业执照等);8.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2、政策第四条 支持企业承接海外技术转让

政策内容:鼓励园区企业与海外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等开展研发合作。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根据转让方式给予受让企业补贴:直接转让的,按当年实际支付额的 20%给予补贴;许可实施的,前 3 年按许可费用的 40%给予企业补贴;作价入股的,对作价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的 50%给予企业补贴。鼓励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合同研发项目管理”转化模式,区内企业与海外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等合作,在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企业实际支付合同开发费用的20%给予补贴。以上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从海外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购买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的高新区内企业;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从海外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以许可方式转移科技成果的高新区内企业;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从海外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以作价投资转移科技成果的高新区内企业;经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合同研发项目管理”转化模式与海外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等合作的区内企业。

申报材料:1、企业引进海外技术奖励申请表(附件2);2、科技成果合作(转让交易、许可使用、作价投资、委托研发)协议;3、合肥高新区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文件;4、安徽省技术合同认证登记证明或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成果转化证明;5、实际发生交易的资金证明(发票和银行转账证明);6、作价投资评估费用证明(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7、作价投资的股权出资证明;8、营业执照。

联系人:刘莉  张霞            联系电话:65331264        1024办公室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不得是“三无”企业,即无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无社保人员、无固定场所。

2.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

3.本次申报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将责任单位纳入高新区黑名单中。

<

2020年度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申报政策条款: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纳税征收                  部门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开户银行及支行
企业银行帐号
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万元、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产值或销售收入
(2020)

产值或销售收入
(2019)

就业人数
纳税总额
(2020)

纳税总额
(2019)

员工社保参保人数
申报资金依据及额度(填写具体政策内容、本企业情况、申报理由)

本次申报金额(万元)
申报          单位          承诺      经自查,本单位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如数退还奖励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受理部门                       




1、审核情况:
3、审核意见:( 是 / 否 )同意申报
签章:           

日期:
经贸局




1、审核情况:
3、审核意见:初审核定兑现金额为                        万元。
签章:           

日期:
评审小组会审意见  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是/否)同意企业申报
 奖励资金               元(¥:       )



附件

企业引进海外技术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办公地址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帐号

 

上年度企业引进海外技术情况

技术转让交易额

 

技术许可费用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

 

委托研发费用

 

申请金额

 

   财务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申请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的,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