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6
依据《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长政〔2018〕27号)、《长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号)和《中共长丰县委办公室、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长办〔2020〕6号)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兑现工作,现将有关商务部分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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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项目
(一)内贸部分
1.新增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单位)奖励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2020年当年新增为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的商贸流通企业(单位)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对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系统且正常申报的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单位)。
(3)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④县统计局确认意见(由县商务局统一向县统计局确认);
⑤承诺书。
2.限上企业(单位)销售额增加奖励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上年度已纳入统计的商贸流通限上企业(单位)奖补。对年销售额较上年增长50%以上的,奖补企业法人代表5万元;对年销售额或营业额较上年增长30%-50%(含30%)的,奖补企业法人代表4万元;对年销售额或营业额较上年增长20%-30%(含20%)的,奖补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系统且正常申报且销售额平稳增长的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单位)。
(3)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④县统计局确认意见(由县商务局统一向县统计局确认);
⑤承诺书。
3.钻级酒店及老字号奖励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被授予国家三钻级、四钻级、五钻级、白金五钻级酒店的,分别给予8万元、12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荣获级、省级“老字号”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单位)。
(3)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④国家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文件或证书、老字号认定文件或证书;
⑤承诺书。
4.支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完成追溯设备安装、追溯软件调试及与城市管理平台对接,并运营正常的,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运营费用补助。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的且被市商务局确认为我县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报送数据),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材料;
⑤承诺书。
5.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已纳入统计的商贸流通限上企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AA级、A级的(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可查询),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限上企业(单位)。
(3)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④商务诚信信用等级评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⑤承诺书。
(二)外贸、外包部分
1.鼓励进出口贸易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按其进出口额存量部分每美元给予0.02元一次性物流补贴,增量部分每美元给予0.04元一次性物流补贴(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1月31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进出口额第一次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物流补贴;对当年新增外贸企业进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物流补贴。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外贸进出口企业。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原件;
②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③承诺书原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外贸进出口备案表复印件;
⑥海关进出口登记证书复印件;
⑦申报稳存量的企业提供海关出据的1月份单月(2019年、2020年),7-12月份(2019年、2020年)进出口额证明复印件、申报第一次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或新增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提供海关出据的2019年、2020年全年进出口额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外贸企业物流补贴
(1)支持内容及标准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疫情宣布结束止,对外贸企业按其进出口额给予每美元0.04元一次性物流补贴(执行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且在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长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项目申请表原件;
②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③承诺书原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外贸进出口备案表复印件;
⑥海关进出口登记证书复印件;
⑦海关出据的2-6月份(2019年、2020年)进出口额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3.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1)支持内容及标准
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支持企业利用信用保险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向信用保险承办公司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在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不超过保费30%的补贴(单个企业较高补贴10万元)。
(2)申报条件
2020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企业,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外贸企业。
(3)申报材料
①2019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原件;
②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③承诺书原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2020年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单复印件;
⑥保费发票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4.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当年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上述奖补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奖补标准。
(2)申报条件
在长丰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定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长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原件;
②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③承诺书原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申报单位2020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中服务外包执行数据截图(由系统管理端截取);
⑥申报单位2020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服务外包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5日,逾期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
(一)内贸部分
申报材料报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北城投北部综合楼3楼市场运行科。
(二)外贸、外包部分
1.外贸部分(第1-3条)
申报材料报县商务局外经贸促进科,申报材料扫描件及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北城投北部综合楼3楼外经贸促进科。
2.外包部分(第4条)
申报材料报县商务局财务与资产管理科,申报材料扫描件及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北城投北部综合楼3楼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四、相关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同项目分开成册,每个项目相关佐证材料需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排列(申报单位需自行存档备查)。
2.外贸、外包部分申报项目的企业需一并递交纸质版扫描文件(每项材料名称需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并按顺序编号,打包发送,文件包名称为项目名称+企业全称),其中附件3仅填写电子版(非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不需要报送纸质版。
3.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奖励资金,并将企业和个人纳入不诚信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府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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