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蜀山区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4/12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技术领域新、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龙头企业,蜀山区决定开展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辖区企业可对照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的申报条件,按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条件同时满足)

1.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税务登记注册和统计关系均在蜀山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符合蜀山区产业发展方向。

3.行业性质:不属于烟草、铁路、公路、石油加工、钢铁、煤炭、建筑施工、水泥、电解铝、造纸、平板玻璃、房地产等行业。

二、遴选条件

(一)瞪羚培育企业申报条件(满足条件之一)

(1)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500-1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且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5%;

(2)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且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5%;

(3)2018年企业营收500万元及以上,已累计获得风投机构5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8年1月1日及以后),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日及以后),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同时满足营收指标和研发投入指标)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

②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5000万-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8年企业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8年1月1日及以后),2020年企业营收不低于1亿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日及以后),2020年企业营收不低于3亿元。

⑥2020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较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三、组织方式

本次遴选面向全区范围,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蜀山区瞪羚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按照相应扶持政策给予奖补。

(一)企业申报

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年度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评价遴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

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后形成入选企业名单,并发函征求区内相关单位意见。

(三)对外公示

将审定后企业名单在蜀山区政府网站及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发布。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封面、目录

2.《蜀山区瞪羚企业培育入库基本信息表》(附件1)

3.企业承诺书(附件2);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3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足3年根据实际年份提供;

6.企业较新一轮股权融资证明文件或其他估值证明文件(复印件);

7.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8.企业情况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宣传图片);

9.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如获得风险投资等材料。

(二)装订说明:

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1年瞪羚培育企业申报+企业简称或2021年瞪羚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企业于4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各镇街开发区,各镇街开发区于4月30前日报送1份纸质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蜀山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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