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金融决策部署,加强对区内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根据《安徽巢湖经开区科技创新贷业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我区“科技创新贷”业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业务对象。“科技创新贷”业务适用于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企业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或者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企业原则上应成立一年以上,有稳定的销售业绩与合同订单。
二、贷款额度。“科技创新贷”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科技型小微企业无需提供抵质押物为反担保,具体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上单笔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科技创新贷”贷款业务纳入政银担4321风险分担体系。
三、贷款利率。“科技创新贷”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相关银行应给予利率优惠,担保公司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0%。
四、申报流程。企业申报时须提供申请表(详见附表)及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区“科技创新贷”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初审,报主任办公会议评定,并在开发区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按评定的额度向相关银行和担保机构推荐。已享受“科技创新贷”的企业不重复累加计算额度,但仍需重新申报。请区内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
政策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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