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2022/5/31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安徽省对全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
  一、法律依据:
  为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 用,规范和加强我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较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2、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专业地位。
  5、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8、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9、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企业依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等。

  四、申报时间: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服务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