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25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成都市2023年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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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符合“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备案(2021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竣工投产(民营企业技改项目: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之间竣工投产;其他企业技改项目:2022年4月1日—2022年7月8日之间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1.《成都市企业技术改造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民营企业)》;
2.《成都市企业技术改造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其他企业)》;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项目竣工报告;
5.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9.企业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三)支持标准
1.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核定相应补助;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于50%,按设备投资额2倍的5%核定相应补助。
二、新增投资补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本土民营企业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符合“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2021年11月28日后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同时,对于2022年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新增投资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1.《成都市企业新增投资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5.产业功能区或园区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6.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9.企业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三)支持标准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四)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工业投资处:
三、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1年7月1日后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符合“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同时,对于2022年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按照《申报指南》项目投资需在政策执行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之前。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1.《成都市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5.产业功能区或园区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6.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9.企业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三)支持标准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并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开展申报工作。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上报文件中予以承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上报文件(含项目汇总表)和经审查合格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电子光盘)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后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四)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和成都市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本期的成都市2023年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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