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自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认定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3/5/16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四川省自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认定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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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科技局和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文件精神。

  (二)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综合利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创新劵等科技政策工具,依托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集中进行重点政策解读,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应评尽评”,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各市(州)科技局应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前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企业须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四)各市(州)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季度末在“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创新发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政策宣讲发动。科技厅分片区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各市(州)科技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宣传培训方式,积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政策宣传培训,广泛发动,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流程、享受优惠。

  (二)组织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每月汇总、审核、公示1或2批,各批次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或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须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科技厅组织市(州)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三)开展质量抽查。为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厅将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集中抽查工作,科技厅组织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全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结发现典型。各市(州)科技局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总结工作,建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典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并于11月30日前向科技厅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科技厅将每月通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进度,年底将对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积极成效的市(州)科技局通报表扬,纳入转移支付因素。

  三、监督管理

  (一)各市(州)科技局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加强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投诉问题,大力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要积极配合科技厅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检查工作,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评价工作机构按程序及时向上提请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

  (三)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四川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含)以上(20分)

B.(含)-30%(16分)

C.(含)-25%(12分)

D.(含)-20%(8分)

E.(含)-15%(4分)

F.以下(0分)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含)以上(50分)

B.(含)-6%(40分)

C.(含)-5%(30分)

D.(含)-4%(20分)

E.(含)-3%(10分)

F. 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含)以上(50分)

B.(含)-30%(40分)

C.(含)-25%(30分)

D.(含)-20%(20分)

E.(含)-15%(10分)

F.以下(0分)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本期的2023年四川省自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认定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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